《大理日报(汉)》是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委机关汉文党报,报纸肇始于1950年2月,,国内统一刊号CN53-0011,邮发代号63-37,周六刊彩色印刷,由大理州融媒体中心运营出版,是滇西区域极具影响力的主流汉文党报。报纸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,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及时传达州委、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,搭建联通党心民意、凝聚各族群众共识的权威舆论桥梁。
报纸开设时政要闻、县域纵深、产业经济、洱海生态保护、乡村振兴、文旅发展、民生调查、理论评论、人文副刊等特色版面。立足大理滇西枢纽区位,聚焦洱海流域保护治理、高原特色农业、文旅产业升级、民族团结进步、历史文化传承等重点工作,深度挖掘苍洱文化、南诏大理历史、白族民俗等本土资源,兼顾权威政务报道、基层一线采访与建设性舆论监督,生动记录大理高质量发展与边疆治理现代化实践进程。
报社持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,构建以报纸为龙头,“指尖大理”客户端、大理日报新闻网、新媒体账号协同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,持续拓宽主流声音传播渠道。报纸发行覆盖全州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镇村落,在滇西片区拥有稳固受众基础与区域传播影响力。办报七十余年来,报社践行新闻“四力”,大量作品斩获云南新闻奖、中国地市报新闻奖。作为大理州核心主流舆论阵地,《大理日报(汉)》持续讲好苍洱奋进故事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汇聚全州发展合力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理实践、打造滇西区域发展样板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。
要闻 综合新闻 综合 社会 通报 特别报道 两会特别报道等
(1)信访、舆情热点题材稿件,不直接复述网络流传的谣言、传言。如需澄清谣言,采用正面辟谣方式,不详细转述谣言原文,防止二次传播不实信息。
(2)稿件中涉及仲裁、诉讼案件,不预判法院判决结果,不替代司法机关作出是非评判。尊重司法独立,报道坚持客观中立,等待生效裁判文书发布后再深度评述。
(3)防范“对比式报道”引发区域攀比,不简单对比不同地区经济指标、民生数据。各地发展基础不同,报道重在交流经验,不制造排名焦虑、地区竞争矛盾。
(4)离退休老同志报道规范称谓,区分在职、退休状态,职务前正确加注“原”。不混淆现任领导与老领导职务排序,老同志活动报道尺度得体,恪守宣传规范。
(5)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严格区分,稿件不宣扬算命、占卜、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。民俗活动正常报道,但不渲染迷信色彩,杜绝将迷信活动包装成传统文化。
(6)对外招商引资报道,不随意承诺政策优惠。各类扶持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,新闻稿件不得擅自解读优惠条款,避免引发企业政策预期纠纷。
(7)规范使用烈士、英雄称谓,不调侃、不随意使用英雄名字开展商业类比。涉及英烈事迹报道忠于史实,不虚构情节,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,恪守《英雄烈士保护法》。
(8)互联网新业态、平台经济报道,平衡监管规范与创新发展。不片面否定新业态,也不忽视监管风险,客观报道行业存在问题与治理举措。
(9)稿件不刊登未经证实的各类预测、猜想。经济走势、项目前景、市场变化等预判内容清晰标注“专家观点、仅供参考”,不作为确定性结论传播。
(10)防范消费维权报道片面化,不单方面采信消费者投诉。联系商家、监管部门多方核实,平衡双方诉求,不充当单方面维权裁判,客观呈现纠纷全貌。
大理日报(汉)在线订阅 周刊
主办单位:中共大理州委
¥478.00/1年
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,请联系出版商。